福建、广东、江苏、浙江境外上市补贴政策(最新版)

2023-11-22
来源:苏州华谊信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所属分类:政策动向

一、福建省

市级

1)福州市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 ,以本市企业为上市主体直接在境外上市或营运总部在本市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以招股说明书为依据,50%(含)以上实际募集资金投资我市且折人民币1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2)厦门市



根据《厦门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市级上市奖励关口前移至股改》 ,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的40%(含)在本市投资后,按照融资金额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融资金额在1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下同)以上的,奖励150万元;融资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融资金额在2亿元(含)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50万元;融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2亿元以下的,奖励20万元。

3)泉州市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企业改制挂牌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后备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企业总部在本市以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实现间接上市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A股的,上市募集资金5亿元以下且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市政府给予10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5亿元(含)以上且5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市政府给予150万元奖励;募集资金10亿元(含)以上且7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市政府给予200万元奖励。

4)莆田市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企业上市发展三年行动“木兰”计划的通知》 ,对在境内外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1700万元奖励;对异地上市公司以及本地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且将注册地迁址我市并纳税的,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


二、广东省

市级

1)深圳市(龙华区)



根据《挂牌及上市资助类》问答 ,对直接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纳斯达克等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的企业,根据其对龙华区的综合贡献,最高给予300万元资助;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上述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根据其对龙华区的综合贡献,最高给予150万元资助。

2)东菀市



根据《东莞市上市前奖励、上市后首发融资奖励》问答 ,上市前奖励。经市政府认定的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3)汕头市



根据《关于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解读,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企业以国内公司直接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将募集资金净额80%以上(含80%)用于汕头市投资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企业以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间接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且将募集资金净额80%以上(含80%)用于汕头市投资项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4)中山市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意见》,企业成功在香港主板(H股)直接上市的,给予补助200万元。


三、江苏省

1)常州市



根据《本市场“武进板块”加速进位 年内力争新增上市企业4家》,企业从股改至成功上市的定额奖励提升至600万元-1200万元。

2)南通市(海门区)



根据《企业上市最高奖励500万》,企业上市完成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IPO申报取得受理奖励100万元,成功上市发行后再奖励300万元,直接奖励总计50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境外上市、“借壳上市”、新三板精选层企业也可享受500万元奖励。

四、浙江省

市级

1)杭州市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入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对完成股改并在证监部门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资金补助。本市企业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资金补助。

2)宁波市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企业上市辅导备案后,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200万元。企业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后,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300万元。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功上市的,给予200万元特别奖励。

3)温州市



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的实施意见》,企业上市成功后持续给予支持,企业自上市年度起3年内,按照地方贡献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湖州市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对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分段奖励。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后奖励1000万元。

5)嘉兴市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企业“上市100”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对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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